第29章 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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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守俨披着雨衣,从吉普车跳下来,军靴稳稳踩踏在水中,水花四溅。
他望向陆建时和初挽,握着车门,道:“上车。”
初挽看着大雨中那个面无表情的陆守俨,一时也是觉得他实在是神奇。
这位七叔,简直是他侄子命中的救星,但凡那侄子喊一声,他就能神奇地出现了,仿佛能掐会算一般。
而陆建时看到自己七叔,简直比看到亲爹还亲,差点扑上去了:“七叔,七叔,你来得正好,这简直要了我的老命了!”
两个人湿漉漉地上去吉普车,陆守俨从前面随时扔了两条毛巾:“擦擦。”
陆建时赶紧拿过来毛巾擦身上,他浑身几乎湿透了,初挽也接过来。
初挽脱下雨衣,其实她衣领那里也有些湿了,毕竟雨太大了,不过总体还好。
而旁边的陆建时就可怜了,衣服往下滴答水,他自己用手拧了拧裤子,都是水,只好用毛巾擦着,很快毛巾也湿透了。
他愁眉苦脸:“七叔,你怎么不早来,我可真遭罪了。”
陆守俨从旁边拎了一件军绿外套,扔给初挽:“披上,别感冒了。”
陆建时眼巴巴地看向那外套,硬生生收回了目光。
初挽将那外套给陆建时:“算了给你穿吧,我身上不湿。”
陆建时愣了下,看看前面陆守俨,陆守俨坐得笔挺,没搭腔。
他深吸口气:“挽挽,我不冷,我这衣服虽然湿了,但我火力壮,没事,还是你穿吧。”
初挽:“我不用——”
谁知道这话刚落,那开车的司机忙道:“这里还有一件!”
于是他翻腾出来他的,扔给了陆建时。
当下没必要谦让了,两个人一人一件裹上,只露出脑袋。
穿上外套的初挽,小心地问:“七叔,我们现在过去哪儿?是直接去羊儿岭吗?”
陆守俨淡声说:“今天雨下太大了,天也冷了,先回驻地,明天再送你们去羊儿岭。”
初挽也就道:“好,那就麻烦七叔了。”
陆守俨没再说什么。
陆建时却继续抱怨:“七叔,这地儿可真不是人呆的,幸好你来救我了,我刚差点觉得我要被浇死了!”
陆守俨:“到了驻地,你记得洗车。”
陆建时眉毛拧成了一个疙瘩:“什么?”
陆守俨声音中没什么起伏:“你把车弄脏了。”
陆建时差点没被自己口水呛到:“七叔,我可是你亲侄子,亲侄子啊!”
陆守俨没理他。
吉普车在雨水中缓慢前进,吉普车里四个人都不再说话,初挽裹着大棉衣,很暖和,吉普车晃啊晃的,她便迷糊地打起了盹。
谁知道这时候,司机一个刹车,初挽被这么一晃,差点碰到前面座椅。
陆守俨显然感觉到了,低声问初挽:“挽挽没事吧?”
刚睡醒的初挽有些迷糊地摇头:“没事,怎么了?”
陆守俨:“前面路好像被冲塌了,你留在车上,我们下去看看。”
初挽懵懵地往车窗外看过去,却看到山间露出虎皮墙的垛口来,还看到了那棵几百年的古槐,知道已经快到南口了。
这时候陆守俨和司机已经下车查看,初挽探头看过去,这才发现前面有被雨水冲刷过的沟壑,吉普车很可能开不过去。
这种吉普车在山路的表现其实已经远远优于一般的车子了,但是前面的沟显然太大了。
这时候,雨已经变小了,陆守俨和司机看着那沟,又看看吉普车,研判着怎么过去。
初挽注意到,陆守俨胳膊上好像露出一点白纱布,不知道怎么了,估计是在这边训练演习的时候受伤了?
按说受伤了,不应该再淋雨,伤口容易发炎。
不过——
初挽收回目光,假装没看到。
陆建时也下车了,大家研究了一番,陆守俨道:“那边有枯木头,石头,搬过来垫上。”
他声音并不高,出言简洁,可就是很有威慑力。
那司机年轻,也就和初挽差不多大,听到这个,应着时,竟然一个下意识的立正。
当下几个男人动手干活,初挽坐在车上,她觉得这样不太合适,便也下车,打算帮忙。
陆守俨正搬起一块湿漉漉长满了青苔的石头,他将那块石头结实地夯在被雨水冲刷出的山沟中,那石头重重落地,泥水四溅,溅在他结实的牛皮军靴上,也溅在了初挽裤腿上。
他擦了一把额头的雨水,看都没看初挽,便命道:“挽挽,你去车里。”
初挽:“七叔,我没事,我可以帮——”
陆守俨:“上车。”
只有两个字,简洁到不容置疑。
初挽听这个,默了默,也就重新爬上车了。
上了车后,她坐在那里,尽管裹着厚实的大衣,却依然感觉到阵阵湿凉,那湿凉好像回荡在骨子里。
而就在这种湿凉中,右胳膊泛起一阵陌生又熟悉的刺痛。
她十六七岁出去铲地皮,四处流浪,右边胳膊受过伤,留下病根,阴天下雨或者太过用力都可能旧病复发。
后来她有钱了,曾经在这方面下过大功夫治疗保养,才渐渐好起来,再没被这种病痛困扰过。
重活一世,她险些都忘记自己年轻时候的这毛病了,刚才在雨中,她也没觉得怎么着,现在坐在车里,那痛却后知后觉地泛起来。
初时还好,之后便密密麻麻而来,痛得整条胳膊仿佛都没了气力。
她试着活动了下手腕,自己用左手揉捏着右边胳膊。
这么揉捏着的时候,她看向窗外。
窗外的雨已经停了,几个男人搬来石头和枯木,甚至还找了尖锐的石片挖泥,最后他们终于把那道沟垫得差不多了。
谁知道这时候,就见那边“嗖”的窜出来一道白影,恰好从陆建时脚步溜过。
陆建时吓得魂风魄散,整个人直接跳起来。
接着就见陆守俨一个箭步矫健上前,军靴踩踏雨水四溅间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就把那兔子给逮住了。
兔子踢腾着小短腿挣扎。
陆建时见是兔子,惊魂甫定,看自己七叔逮住,也是高兴。
初挽好奇,也下车过去看。
陆建时赶紧接过来兔子,笑道:“原来是这么一个小东西,七叔,你不知道,我们刚才竟然见到了一只大鸟,特别可怕,挽挽说那是雕鸮,闻到死人味儿才过来呢,可把我吓坏了!你看你来了,就没雕鸮了,反而来了一只兔子投奔我们!”
陆守俨听到这话,视线便朝初挽这边扫过来,带着几分探究。
初挽只做不知,低头看那兔子。
陆建时见此,就把兔子塞到初挽怀里,一脸献宝地道:“挽挽,你喜欢是吧,给你。”
陆守俨从旁淡淡地解释道:“在国外,雕鸮是珍稀保护动物,我们据说很快也要把雕鸮列为二级保护动物了,至于什么闻到死人味,都是民间传说,不用信。”
吓唬人的话被拆穿,初挽脸不红心不喘:“我太爷爷就这么说的。”
她搬出来初老太爷,陆守俨便不说什么了,当下大家上车。
初挽抱着兔子,把那兔子放在自己膝盖上,逗它玩。
车子继续前行,这个时候,天彻底放晴了,可以看到他们距离南口驻地已经不远了。
陆建时心情大好:“挽挽你喜欢兔子是吗?以后我给你弄几只,和这个一起养。”
初挽看了他一眼。
陆建时抬起手,抚摸着那兔子的耳朵:“挺可爱的,我也喜欢兔子,我们一起养。”
初挽:“我没说要养。”
陆建时笑:“那我来养,你来玩就行了。”
初挽:“我想宰了吃兔子肉。”
陆建时顿时一呆。
初挽掂了掂那兔子:“这兔子这么肥,怎么也得有三斤肉吧!三斤肉呢,可炖可烤可腌。”
陆建时无力地看她一眼,只好道:“兔子肉是挺好吃的,我们可以烤着吃……”
吉普车缓缓驶入营地,陆守俨将陆建时和初挽安置在这边的宿舍,宿舍都是一水儿的青砖白墙平房。
这边的宿舍很干净简洁,床单雪白,军绿被子都是叠成豆腐块,属于部队的严谨感扑面而来。
陆守俨让通讯员给他们送来了饭票,他们可以过去食堂吃饭。
陆建时和初挽先去了食堂,饭菜非常不错,竟然还有鱼肉。
不过显然初挽作为一个女同志在军营中属于很罕见的,不少人都好奇地看过来。
吃完午饭后,两个人回去,一个通讯员跑步过来报告,让他们好好休息,明天先去羊儿岭,再回城。
陆建时自然高兴,感激涕零:“我觉得进了咱们解放军的驻地,就像是到家了,我这心放到了肚子里!”
初挽却没什么大情绪。
当下两个人过去宿舍区,初挽有些累了,胳膊也疼得厉害,刚才吃饭都是勉强握着筷子,她需要尽快躺下来休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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