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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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她伸出脖儿定睛一看,窗下立着个高瘦的少年,玄衣束发,眉毛浓黑,目若寒星。
乔伊如今倒是有了几分审美的情趣,先是觉得这少年长得真好看,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叫了一声:“随风!”
笑娘听见她的叫声也探出脖子去看,少年已经大步流星地直走了进来,目光炯炯地看着她。
不过是约莫两年未见,小猴孩子却已经大变了模样。也许是因为他母亲乃是漠北民族的缘故,如今的他长得比笑娘的个子还高。
而且当初入关内时,因为被漠北的寒风淬砺,孩子的皮肤有些黑红。
这两年也许是在莫家将养得好,他的肤色显白了不少,圆脸儿也渐渐拉长,却将浓眉显得越发有型。可以想见,再多长个几年,便是个与江南羸弱俊秀之风完全不同的挺拔少年。
如果先前朝中有特使曾经见过随风,那么现在见了他只怕也是要认不出来了。
随风看了看久不相逢的两位姐姐,却毫无半点想要热络的意思,只是拧眉看着满床的红布枕套,然后冲着笑娘问道:“你要嫁人了?
不过乔伊却是叽叽喳喳地扑了个过去,绕着圈儿看随风,一个劲儿问他是何时回来的。
少年显然是有些不耐烦,可脾气倒是比以前好多了,指了指之前扔进来的那包糖对笑娘道:“信里给你说过,淮山的橘子特别甜,我在秋天时采摘的一筐,送到榨坊让人做成橘子糖,拿来给你们甜甜嘴儿。”
乔伊听了,迫不及待先拆开纸包拿出一块来,放到嘴儿里有入口即化之感,甜腻的橘子香溢满了唇舌,便直呼好吃。
笑娘把摊在床上的被面叠放到一处,归拢出一块地方对随风道:“上来坐着说话。
随风便如小时一般,脱了鞋子,上床盘腿而坐,跟二位姐姐说一说自己是何时到的。
原来随风先前并不知义父身负重伤之事,等他听到信儿时,月余的都过去了。
虽然褚家送来的信里说是无碍,可他不放心,向莫家老太爷说了想要来京的想法。可是莫老太爷却不肯让他犯险,说什么也不同意。
随风却并没有死心,于是趁着莫家大爷要进京述职的机会,只身乔装扮成船工,混上了莫家运搭特产礼品的货船。
因为主人家眷与货船是分作先后两路走,结果那船上的人有船工,有家仆,两边都以为这个故意用灯油抹黑了脸儿的小孩是对方的,就让他这么一路混到了京城来。
笑娘一听,觉得这熊孩子主意太大,正要开口教训他,他却淡淡道:“方才见父亲,他已经说过我了,你就莫要再说教了。”
笑娘刚要出口的话,便这么被窝回来了。
不一会,胡氏身边新调拨的丫鬟寒雨前来传话,说是夫人听闻随风少爷回来了,特意下厨做锅子,一家人围炉畅谈呢。
于是到了晚饭的时候,久别重逢的一家人终于可以围坐在一处了。
胡氏记得随风最爱吃她烧的红肉,是以特意命仆役选买了上等黑毛猪的五花肉,改刀切成大块,用稻草将肉块扎好,放入铁锅卤煮。还亲手做了四五样随风爱吃的,便是铺满了一桌,热锅子里也涮着鹿肉片,很是鲜嫩。
胡氏便是不断招呼着随风吃。
“你怎么不吃?”看笑娘只捡拾青菜,随风夹了一大块红肉放入到了她的碗中。
笑娘将那肉放回到他的碗里道:“我过些日子就要成礼,那礼服的腰儿窄,这些日子可不能吃胖了……你吃吧,娘特意给你做的。”
随风看上去似乎有些不高兴,将那肉块狠狠咬了一口道:“不过是嫁给个书生,哪里须得这般的隆重?父亲,你也是的,怎么挑来挑去,给她挑了盛轩?”
这话里,可没有当儿子的敬意了。
小主子过问起臣下的家事来,褚慎不能不答。
“他是你昔日的学兄,品行端良,又是能做学问的,知根知底,有何不好?”
随风毫不犹豫地回道:“他倒是挺好,就是不配!”
这番话,可是逗笑了褚慎夫妇。褚慎笑着道:“你的这个姐姐当真是个灵秀的,要是依照了你的眼光,便无人能配,你的姐姐可就要嫁不出去了!”
不过乔伊倒是认同随风的说法,赶紧对褚慎道:“爹爹,过两年给我说亲时,可不能这么随便!这天子的脚下,王侯子弟多着呢!我可不要嫁回到乡野里去。”
一旁的晟哥如今说话甚是利落,听了二姐的话,便道:“二姐要嫁给大官,去做娘娘!”
胡氏赶紧捂住晟哥儿油乎乎的小嘴,让他不要乱说。
褚慎瞪了不知道害羞的小女儿一眼,绷着脸道:“你倒是也想,且看看到时候有没有人肯要你再说!”
吃饭时,笑娘发现野孩子随风的确是长大了,带着股子超越年龄的沉稳,与褚慎夫妻的对答有条有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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