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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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虹君激动地应了。
等赵铃走后,李虹君拉着孟听雨的手,双眼放光,“你知道赵总有多传奇多厉害吗?我上网查了资料的,好像是家里环境不好,她初中都没念就被家里人赶出来打工,你想想看,她这些年完全靠自己打拼出来,多么了不起!她真是我的榜样!”
孟听雨也很雀跃。
重生前她就很喜欢做手工,但从来没想过要靠这个赚钱,一直都是自己做着玩,纯当解压,有时候做多了也只是送给朋友或者邻居。
重生后她实在不确定自己能做什么兼职,也就大胆了一回,没想到这条路不仅行得通,还帮她找到了另一条更宽阔的路。真真是意外的惊喜。
上辈子她有很长一段时间对职场的勾心斗角感到倦怠不已。还是太年轻而阅历又太浅,那会儿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后,她对职场也有了心理阴影,再加上她并不是一个多么有野心的人,在很多事情上都没了冲劲,职业生涯相对别人的璀璨耀眼而言就有点平平无奇了,而后来跟她同一批的新人中也有脱颖而出,在职场大放光彩的。她不嫉妒,因为那个人比她更努力,但她也会羡慕。
孟听雨抿了下唇。
李虹君回头看她,“怎么了?又是皱眉又是笑的。”
孟听雨笑着摇头,“没什么,就是突然发现老天爷还挺喜欢我的。”
居然给了她重来的机会,让她能怀着经历过的十八年的勇气,重新选择另一种人生。
她多么幸运。
经过这段时间,李虹君跟孟听雨也成为了朋友,便亲近的调侃道:“老天爷当然喜欢你啊,给了你这样漂亮的外表,还给了你聪明的头脑以及一双巧夺天工的妙手。”
“巧夺天工?”孟听雨被逗笑,“过分夸张了啊!!”
李虹君挽着她的手,“我觉得一点儿都不夸张,你就是很棒很厉害啊。”
与此同时,徐朝宗回到宿舍。
他要回自己的床铺,就会经过盛韬的床。
除非是他瞎了,不然一眼就能看到被盛韬放在书桌上的钥匙扣。
多亏了盛韬如此张扬炫耀,最近他的阈值提高。至少看到这个钥匙扣时,他尽管还是会不愉快,但也不会脸色阴沉到好像别人偷了他的宝贝。
当然,尽管如此,他还是觉得,盛韬这个钥匙扣就是偷来的。
不过。
他这样想,送出这个钥匙扣的人,并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孟听雨,现在的孟听雨充其量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。
他何必生气,何必跟一个无知的小偷较真,显得自己也愚蠢幼稚。
盛韬坐在书桌前噼里啪啦的在打字。
键盘声音清脆。整个寝室都萦绕着这声音。
殷明晚上通宵上网,白天才回来补眠,被这键盘声吵得不行,宛如诈尸一般,从床铺上探出头来,有气无力地说:“我说韬哥,你是不是在跟人网恋啊??”
盛韬回头,没好气地纠正,“滚。”
然后炫耀似的说道:“我有女朋友我恋个什么?别败坏我的名声。”
元旦那天他跟孟听雨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。
想起那天,他还是心情很好,原来真正完美的告白,并不需要提前酝酿,也不需要群众的打气,更不需要准备太多惊喜。
他也没藏着,没几天大家都知道他有了女朋友。
殷明切了一声,“那你天天跟谁聊天呢?从我回来到现在,你的键盘就没休息过,噼里啪啦噼里啪啦,吵得我都没办法睡觉!”
徐朝宗面无表情地坐在书桌前。
他很想隔绝掉这些没有丝毫营养的无聊对话。
多听一句都是在折磨耳朵。
可那些讨人厌的话语还是钻入到他的耳朵里——
“跟粉丝后援会的人聊。哎,我这个月不是要跟听雨看演唱会么,最近她也挺忙,我又没看演唱会的经验,想给她一个好的体验,总不能什么都不懂吧?你不知道,这里面事儿可多,她很期待这次的演唱会,那我身为男朋友当然要做足了功课,不然到体育馆了,这也不会那也不懂,多影响她的心情。”
殷明缓缓地竖起大拇指,“韬哥你牛逼,我服了,真的服了。咱要是你有这份心,早就脱单了。”
大家都不得不服,盛韬在谈恋爱在对待女朋友这件事上,比起同龄人更体贴也更周到。
也许是他现在年纪还小,当他有了足够的阅历,气质也沉淀下来后,也许在想起“绅士”一词时,首先就会联想到他。
徐朝宗深吸一口气——
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