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度小说网rdshuku.com

大超哥大为震惊。

体验夏溪一日不光是身心俱疲受尽非人折磨, 在离别之前他居然还得到了这么一个噩耗。

明明只是他来体验夏溪的一天,却没想到夏溪无师自通,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已经学会了录vlog发视频, 并且已经掌握了自媒体的精髓, 噱头十足, 有一种要把他的工作取而代之的既视感。(?)

大超哥:工作,危!

大超哥现在的感觉跟刘导不谋而合,看你浓眉大眼, 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人!

不, 随即大超哥发现, “你这个视频怎么比我发的还要火。”

什么取而代之, 分明是要赶超。

大超哥亲眼目睹夏溪发出去的视频不断增加浏览量跟硬币,生出了浓浓的羡慕之情。

夏溪对这种不是很有概念,“火吗?”

问诀窍就是,“我随便乱搞的。”

还有,“大概是你视频内容不够真实吧。”爆料都不知道是真是假,很多都是他捕风捉影,听外面传的。

大超哥听的一愣一愣的:怎么了?视频火不火还跟爆料真假有关系?这有什么关联吗?

不过通过大超哥震惊的表情, 夏溪觉得这样看来计划可行, 她还是挺高兴。

今天虽然没有拍摄, 但她掌握了另外一门生存技能,谋生手段。

……

大超哥来剧组是签了协议的,他可以拍摄vlog,可以把自己的体验发出来,同样剧组的人也可以录他。

然后夏溪就地取材,用大超哥体验她的一天,作为了她的第一个某站视频, 小试牛刀。

效果还不是一般的好。

大超哥回去之后仔细看看自己的vlog,原来从清晨晨跑开始,夏溪问他做这个赚不赚钱就已经在做铺垫了啊。

他真傻真的,他明明看过夏溪在综艺里询问小机器人值不值钱的片段,并且还哈哈大笑,他怎么连着点儿警惕都没有!

不管怎么样大超哥还是连夜剪辑了这一天的体验发到了某站。

开头就是,“兄弟们,我错了,我为我的无知跟自大道歉,这个角色真的不是有手有脚就能演的啊!”

支持大超哥的网友第一瞬间——

“大超哥怎么回事儿,你也向金钱跪滑了?”

“之前就是因为大超哥敢说这才关注的,你变了,我取关了。”

“大超哥被请去剧组是不是私下得到了什么好处?”

大超哥简直想要骂街,他得到了什么好处,他只得到了肌肉拉伤跟一大块青紫。

肌肉拉伤是因为几乎不怎么运动到突然来了个晨跑,至于青紫是跟拳击教练对练的时候留下的,他还没跟拳击教练来几个回合呢,这一下就已经把他打蒙了。

不过嚷着取关的人有,大部分还是顺着这个视频看了下去,想知道大超哥是怎么发出这样的感慨的。

还没看完,她们就觉得,能理解了。

清晨四点就要起来跑步,要跟拳击教练对练,还得挨打,想吃什么东西也不能随心所欲,还得全部吃完,不然不能支撑后面的运动量……

跟她们想象中的光彩照人大明星生活完全不一样。

夏溪是什么苦行僧!

这也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扛得住的,至于为什么于春升导演找夏溪,这不是一目了然嘛。

运动员题材,娱乐圈几个女明星比夏溪适合,就算能吃这个苦,也很难坚持下来。

……

评论。

“其实夏溪从《Pick 101》开始就这样了,时间管理大师,超级强的自控力。”

“轻轻的跪下,这是人能承受的强度吗?”

“夏溪:你行你来。大超哥:我不行我不行。”

“但大超哥不行,不代表夏溪不行?即使没有体验大超哥的up主任务,夏溪都已经悄悄地完成了up主的转变,并且拍的还特别好,这说明什么?”

说明了,“世界的参差!”

已经有人开始日常迷信,粉夏溪可以学什么会什么,并且还能做到很好吗?

溪水告诉对方,“不会。”

清醒一点,虽然溪溪确实厉害,但也不是万能的,比如钓鱼。

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,是夏溪的考研粉,“已经成功上岸了,是对着夏溪的时间表来的,努力不会辜负每一个赶路人。”

网友:???

还真的有用?

自律偶像带学习,偶像不停我不停,明年状元就是你。

如果说之前对夏溪从爱豆,以及两个电视剧配角,一跃成为名导的女主角,还有不少质疑的声音。

但光是从大超哥的一日体验,那些质疑声就消失了一大半。

夏溪不是狠人,她是个狼人!

有人又揪出来楚思思问夏溪累不累,夏溪说自己不累,是个机器人那段话。

当时只觉得搞笑,现在……有几秒钟的动摇是怎么回事儿。

能坚持下来的得是机器人吧。

不少溪水开始心疼夏溪,夏溪从来没有说过苦跟累,每次看起来都精神奕奕,原来这部剧拍的这么辛苦。

《小镇拳王》的编剧说。

——“是不是很累很辛苦?”

——“但这就是夏溪的日常。”

——“你那只是日常训练,为了拍摄出来的足够逼真,夏溪是真正挨过打的。”

夏溪之前活动录制综艺都穿着长衣长裤,不过舞蹈动作大的时候还是会露出胳膊。

上面确实有青紫。

溪水:啊,乖女鹅!伤在你的身,痛在我的心。

虽然知道这是夏溪愿意的,但还是会揪心。

其余网友看完之后觉得冲着主角的态度,这部电影还是能期待一下。

大超哥虽然觉得自己视频没有那么火,跟夏溪说的视频内容不够真实应该没有什么联系,但他还是悄悄地修改了之前的不实内容。

因为怕被告造谣诽谤。
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