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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挚看着斗笠客,有些惊讶:“你对战胜洛一水这么有信心?”

李挚这么问,自然是因为从斗笠客先前的对话之中,他已经知道秦风与此人有勾连,目标自然便是洛一水。但很显然,斗笠客是要卖了秦风了,借刀杀人干掉秦风的太平军,这把刀自然就是自己,而他付出的代价就是永平郡。

“洛一水已是秋后的蚂蚱,既然他没有拿下中平郡,没有了立足的根基,对我来说,他就不足为患了,一支近十万人的大军,没有后勤补给,下场会是什么,你比我更清楚。”斗笠客冷笑起来。

“所以,你要趁机除了秦风!”

“当然,洛一水只不过是一支困兽犹斗的野狗,而秦风才是那只择人而噬的饿狼,这一点,我看得很清楚。相比起洛一水,这个人更让我警惕!”斗笠客道。

李挚在脚上磕着烟灰,若有所思地道:“可是,我怎么才能相信你的诚意呢?永平郡你会这么白白的给我?”

“不是白给,是你干掉秦风后的报酬,对我来说,灭了秦风,我大越便能收回沙阳,长阳,甚至能将秦风苦心经营的太平城拿到手中。要知道,这几个地方,名义上挂着我大越的旗帜,实际上根本就不受朝廷的控制,所以最后算起来,我并没有吃多少亏。”斗笠客道。

李挚点了点头,“的确,算起来,你还赚了,因为这样一来,你就真正的与齐国联成一片了,有了齐国这个靠山,你可以慢慢的来找我算总帐,把给我的,再想法子夺回去。”

斗笠客笑了起来:“那是以后的事情了,那就看咱们双方之间谁更厉害一些了,也许我会永远失去这片土地,也许是你们又不得不退回去。”

“你搞定这一切,总也得需要几年时间吧?”李挚嘿嘿笑了起来:“现在的越国,千疮百孔,比我大秦更差一些。”

“是啊,我需要时间,你也需要时间,时间站在哪一边,便让老天爷来决定,你说怎么样?”斗笠客道。

李挚低下头,伸手在黑土地抠抠索索,半晌,从地里抠出了几截白白嫩嫩的草根,递了一根给斗笠客,自己也拿了一根,在粗布衣服之上擦了擦,直接塞进嘴里嚼了起来。

看到这一幕,斗笠客皱起了眉头。

“很甜,你哪怕贵为皇帝,恐怕也没有吃过这东西吧,我经常吃。”李挚拿着半截草根,在斗笠客面前晃了晃。

斗笠客皱眉看了半晌手里的草根,终于还是塞进了嘴里,嚼了起来,不过看他那样子,倒像是在吃药一般。

看着对方的模样,李挚笑了起来:“好,成交,不过太平军可不是好打的主儿,他们的首领秦风,在楚国西部边境与我们多有交锋,罕有败绩,他的敢死营在我们边军之中,可是声名赫赫的。”

“难不成你还怕了这么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?”

“怕到未必,我只是不想付出太多的代价而已。”李挚将剩下的草根尽数塞进嘴里,嚼巴嚼巴咽了下去,站起身来,“就这么说定了。我去对付秦风那个小子,但愿你能收拾得了洛一水。”

“洛一水,现在就已经差不多是一个死人了。”斗笠客站了起来,看了李挚一眼,“你的伤还没有好?左立行给你带来的伤,看来当真很严重。”

“杀一个宗师,总是要付出代价的。”李挚微笑着道,“不过我不在乎。”

斗笠客不再说话,转身向着远方走去,似乎只是跨出数步,便在李挚的眼里,只剩下了一个有些迷幻的背影。

“越国,真得是不行了。”李挚叹口气,摇摇头,“可惜啊,如此大好的一块肥肉,我们大秦却只敢吃些边边角角,不敢吞下去,真是恼火。”

提着烟袋,他看起来有些丧气,踢踢踏踏的往着郡城方向走去。

走到城门口的时候,他又站住了,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,因为他又看到了一个熟人,在他看到那人的时候,那个正在与守卫城门的校尉聊得热火朝天的人也恰好转过头来,与他对视了一眼,然后笑了起来。

李挚摇了摇头:“今天可真是热闹,刚走了一位老熟人,又来了一位,你们这是约好了的吗?”

那人哈哈大笑起来,迎着李挚走了过来:“远远的瞄见二位的背影,我便有多快便跑多快了,要是让那位发现我也来了,肯定是要杀了我的,我可不是他的对手,李大帅也不见得会救我。”

他大笑着,双手抱拳,向着李挚一揖到地:“楚人程务本,见过李大帅。”

“免了免了!”李挚甩甩手,“既然来了,... 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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