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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妮不动声色的往后挪了挪身子,发现自己正坐在一张粉色系的公主床上,而她对面的女孩,则从原本的电脑椅上跳了起来,指着她痛苦的控诉着。

“我三岁的时候,你就抛弃了我跟爸爸,跟着你所谓的初恋跑了。那时我追着你跑出去,我光着脚,一直跑到了大马路上,我拼命的哭喊,求你别走,结果你头都没有回一下。”

“爸爸说不怪你,是他没本事,不能给你想要的富裕生活。好,就算你贪慕虚荣没有错,可我又做错了什么?凭什么小小年纪就没了亲妈?”

“十多年,你连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一个,估计在你心里,早就没了我这个亲生女儿。”

“行,你不要我,我还不稀罕你呢。可偏偏爸爸得了癌症,早早的就去了,你被人家警察逼着把我接了过来,我以为你好歹会看在血缘亲情的份儿上,好歹施舍给我一点儿关心,结果呢——”

结果,亲妈对陆家那对毫无血缘关系的继出子女掏心掏肺,对她这个亲生女儿却不管不顾。

若不是为了名声和面子,程安霓估计根本都不想养她。

在陆家,桑梓觉得自己就是个可有可无的透明人,每天看着自己的亲妈对着继女嘘寒问暖,自己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。

桑梓伤心、绝望,更是不止一次的怀疑自己、怀疑人生,青春期到来的时候,她甚至想用叛逆来吸引亲妈的注意力。

结果,她把自己弄得不人不鬼、人嫌狗憎,亲妈却连个厌恶的眼神都没有。

看到那双有些失望却还能保持冷静的眼眸,桑梓就知道,她妈妈根本不在乎她,更谈不上爱。

从那一刻起,桑梓忽然醒悟了。

她不再叛逆,将烫成爆炸头的鸡毛头发洗干净、拉直,将身上的纹身洗掉,开始捡起课本,认真读书。

别人不在乎她的人生,但她的爸爸还在天堂看着她,她要好好学习,努力成为让爸爸骄傲的人。

桑梓迷途知返,经过一番努力,终于考上了理想的大学。

可她还来不及为自己的“新生”而高兴,一直漠视她的亲妈忽然摸到她的房间,对她说出让她痛彻心扉的话——

“桑梓,你姐姐得了白血病,可她又是罕见的熊猫血,巧的是,你与她血型一样。你能不能去和她做个配型,给她献点儿骨髓?”

献骨髓?

程安霓说得轻飘飘的,仿佛在她眼中,让亲生女儿给继女献骨髓,就像是献点儿血,根本不是什么大事。

桑梓虽然才十八岁,但很多事,她都听说过。

比如献骨髓,虽然医学上说对人体没有太大的损伤,但事实上,还是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一定的影响。

不过,桑梓真正在意的不是献骨髓本身这件事,而是程安霓的态度。

桑梓在程安霓这个亲妈眼中,没有看到她对于亲生女儿的一丝关心,反而处处在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女考虑。

如果得白血病的不是陆枫晚,如果张嘴请求她献骨髓的不是程安霓,哪怕是随便一个认识的人,桑梓没准儿就答应了。

毕竟是救人一命的事。

且因为她自己是熊猫血,对于同类,便格外的在意。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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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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