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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样,找了个隐秘的灌木丛,把机车藏了起来。

时隔两年,陈兴故地重游,心境却完全不同。上次他是战战兢兢,生怕哪里忽然窜出一只凶兽,一口就把他吞了。现在倒是不怕了,至少在这森林的边缘地带,他处于食物链的顶端。

“弄点儿野味来吃吃吧。”

陈兴这样想着,背着行囊走进茂盛的树林。树顶垂落着根须,仿佛一道道帷幕,永远不知后面隐藏着什么。陈兴每走一段路,就会爬上树冠,观察一会儿,然后再前进,确保安全。

远处的灌木丛忽然晃动了一下,陈兴警惕地蹲下来。

“沙沙!”

一对长耳在茂盛的叶片中钻了出来,机敏地四处转动。

丛林野兔!

陈兴屏住呼吸,沉静得像块石头。时间的流速变得缓慢,每一次光影的变幻都会带来心跳的感觉。终于,野兔小心翼翼地钻了出来。

又肥又大,起码有五公斤重。黑死丛林的变异生物很多,但灵敏的兔子却不是它们的主食。

红色的眼睛和黑色的眼睛对上了。一瞬间,时间仿佛静止一般。野兔看着人,人看着野兔。僵持了几秒,野兔后腿一蹬,意图逃跑。陈兴也动了,掏出开膛刀飞过去。

用枪会打坏兔子,肉里面满是硝烟味。

“噗!”

开膛刀扎进野兔的肚子,野兔的身体顿了一下,继续朝前跑。开膛刀锋利无比,在奔跑的过程中逐渐向下坠落,划开了野兔的肚皮,粉红的肠子流了出来。

陈兴捡起开膛刀,追出几百米远,拖着肠子的野兔才气绝。

正因为丛林野兔的顽强生命力,才能在这片死亡丛林中生存,在凶兽的眼皮底下跑来跑去。不过它运气不好,碰上了陈兴,只得饮恨献出鲜美的肥肉。

“噼里啪啦!”

火堆冉冉升起,架在上面的剥皮野兔散发出浓郁的肉香,少量的兔油滴落在柴火上,发出滋滋滋的轻响。

吃完一顿鲜美的烤兔肉,陈兴把剩下的用刀子割下,放在餐盒里,留着下顿吃。接下来,将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冒险,他必须节省干粮,以备不时之需。

随后,他爬上树冠,躺在丫杈之间休息。

睡着之前,他反复回想黑老怪说过的话。黑老怪说,大部分人对英雄药剂的使用都陷入了误区,以为只要提取出来,就有机会获得血脉。虽然机会是有,但概率非常小,绝大部分使用者都会死亡,或者疯掉。

只有经历过某种“仪式”,成功的概率才会大幅度提升。

陈兴问过黑老怪,如何才能找到“对眼”的目标。黑老怪告诉他,只要遇到了,自然就会知道,因为那是来自基因的共鸣。

这个说法玄之又玄,根本无迹可寻,只能走一步看一步。

然后,他必须放弃身外之物,用最原始的方式战胜对手。最好不用武器,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可以使用冷兵器,但不能太过于依赖武器。

这个点对陈兴来说实在太困难了,他本身的发展方向是精确射手,用枪械打镇守级的变异生物不难,但是用冷兵器,实在有些为难他。

他一没灵能护甲,二没资深格斗技巧。除了烂大街的佣兵格斗术,什么武学都不会,更别说家族绝学了。如果不是黑老怪数次救他,他都快怀疑对方是不是想变相害死他了。

这样想着,陈兴掏出开膛刀,望着锋利的刀刃出神。

这段时间开始,他要练习近战技巧了,不能光靠枪械,不然到时候真是一脸懵逼。虽然他不擅长近战,但有三重奏在,还是有能力一战的。

“啾啾啾……”

树下传来蟋蟀的鸣叫,他收起开膛刀,翻过身体,尽量让自己舒服一点儿。

他想念船上的橡木大床,想念年轻女孩的温软,想念舒服的被窝。树上比泥地还难受,弯弯曲曲、凹凸不平,腿伸不直、脖子扭不过来、背后硌得难受,十分煎熬。好在他三世为人,做了十多年的佣兵,餐风露宿,吃苦如吃饭,在这恶劣环境里,也渐渐睡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