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节捡骨 (2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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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里却黑烟翻滚,宛如地狱。
抬头看看太阳,云烨只是挥挥手,就带着所有的兵卒向水师的方向走去,走了半截,云烨发现地上遗落了一只腿骨,跳下马,把腿骨捡起来,插在自己的箭囊里,一路上散落的骨骼很多,云烨就一一捡起来,自己抱不下,就让刘进宝也抱上一包,这样子不像是在捡拾人的骸骨,更像是一位勤劳的农妇在麦地里捡拾麦穗。
“大帅,咱们剩下的投石车,攻城车如何处置?”一个校尉匆匆的过来问。
“烧掉,全部烧掉,点火之后,立即跟上队伍,我们回家!”
本来沉默的队伍听到大帅的这句话,顿时欢呼起来,原来自己的仗已经打完了,紧紧地随着云烨,在荒野里捡拾枯骨,捡到一支脚骨的,算是收获不错,捡到手臂骨的会受到别人的称赞,要是捡到一只骷髅,简直就和捡到金子一样高兴。
这个时候没人觉得那些骨头肮脏,也没有觉得上面依附着什么怨灵,这些人其实都是自己的袍泽兄弟,他们能从怀里抱着的骨头上感受到无比的欢愉。
云烨回头望的时候,前些天还矗立在那里的京观,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,取而代之的是一面巨大的石碑,这座碑前些天还铭刻着京观的来历和缘由,如今,上面的字全部不见踪影,只有“云烨破大王城于此”这八个大字,字体血红,在阳光下反射着渗人的光芒。
云烨的运气好极了,居然在水边捡到了一截指骨,这截指骨被河水冲刷的非常干净,他拿着手帕擦干净上面的水渍,把骨头装进了自己的荷包里,一提缰绳,旺财欢快的嘶鸣一声,就踩着脚下松软的沙滩狂奔起来。
无舌看着在河边纵马狂奔的云烨对刘方说:“这个孩子很不错,即使做不成将军,他也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人,我们为什么非要让他上马能管军,下马能管民?谁说杀人多的才是好将军?这些天,你看他都成了什么?旺财都不开心。”
“老夫着像了,总想着在临死前把自己的一身本事都教给他,总想着将军就该有他该有的法式,现在看起来,多余,也罢,高高兴兴过一生也是很不错的一个选择,但愿我的风儿也能像他一样无病无灾过百年。“
解缆,起锚,木筏顺水而下,春日的辽水滔滔,雪水融化后汇入大河,整条大河显得更加的雄浑,虽然没有冬日的清涟,浊水滔滔却让云烨总是想起陇中的那条长河。
云烨躺在甲板上,敞开衣衫,想让春日的暖阳驱走心底最后的一丝阴翳,旺财凑过来,卧倒在他的身边,拿嘴拱着他,以前云烨躺在甲板上的时候,总是靠在自己的肚皮上,今天干嘛躺在地上?
身子往后凑一凑,脑袋枕在旺财的肚皮上,自己舒服了,旺财感觉也舒服,老方以前就是云家外院的管事,既然见了侯爷,当然要干老本行,从船舱里泡好了茶叶,小心的刮去沫子,检查了一遍,见茶水金黄这才满意,云家的厨子就在船上,给云烨做了两样小点心,玫瑰酥做的有点硬,桂花糕做的又太甜,老方撇撇嘴,在厨子的屁股上狠狠踹了两脚才算是消了点气,这样的夯货,如果在家里,只配给下人们做吃食。
端着木盘走到甲板上,慢慢放在云烨旁边,现在身子发了福,弯下腰做这些事情已经变得艰难,但是他依然做的一丝不苟。
闭着眼睛的云烨忽然说:“方叔,咱们分别了一段时间,怎么就生疏了,我不是一个太讲究的人,把自己弄得那么累做什么。“
“侯爷,咱家也算是长安有名望的人家了,您也不能太放纵我们这些下人,家里过的舒服,谁都知道,可是舒服得久了,就不愿意走动了,您看看,这些杀才现在连两样简单的点心都做不好,委屈侯爷了,您连番大战,斩将夺旗的,全家都荣耀,小的们伺候您是福分,在您这颗大树底下,做只小鸟捡两条虫虫吃,是祖宗八辈子积了德了。“
“好了,方叔,您这爱拍马屁的习惯还是改不掉,不过有其主必有其仆,我就好这口,你想回家里继续做管事,当然可以,家里的人跑的满世界都是,钱叔一个人忙不过来,你回家了也好,帮着钱叔管管家也不错,一大把年纪了,老是风里来雨里去的不好,安定下来就好,外面的事,让小子们去跑就好。“
ps:第二节,还有一节我继续